那些曾经如酒般醉人的旧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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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说着才子佳人的旷古爱恋,
    慨叹着那些风花雪月、烽火流年,
    在一个个尘封的故事里,
    为一封封老旧的情书泪流满面。

    叙述的笔早已麻衣百结,
    抒情也已经日暮穷途。
    却总能从那些泛黄的纸页里,
    品出陈年佳酿的醉人甘甜。

    慢呷一口,白瓷青茶,
    旧情书里轰轰烈烈的眷恋,
    有多少结局仓促,
    有多少至死不见,
    有多少相见不如怀念。

    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的誓言,
    终究抵不过沧海桑田,
    人心幻变。

    一楼留作装逼,
    二楼开始说正题


    回复 颜锡love :不水不水呀
    回复 bqmgf :真可惜
    回复 bqmgf :脸、身高、情商和腰包
    回复 bqmgf :那也能呀,降低要求~




    这是一个八卦贴,所扒不过晚清民国时期那些为人津津乐道的风花雪月,和那些作为见证者的旧情书。

    旧情书里的故事那么美,故事的主角却遗忘昔日的诺言,渐行渐远。

    此贴多为个人见解,部分故事转自网络,若有言语不当之处,欢迎讨论,拒绝互喷。





    1、沈从文致张兆和。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





    沈从文与张兆和是师生。
    安徽张家是当时的名门,张家四姐妹:元和,允和,兆和,充和,张兆和排名老三。沈从文来自湘西凤凰镇,只有小学文凭,当过五年兵。1927年,张兆和来到上海吴淞中国公学外语系读书,当时沈从文在此任教。虽然彼时沈从文已负有盛名,然而登上讲台时,操着一口浓重的湖南湘西口音,课上得很糟糕,毫无知识分子风流倜傥的气质。张兆和从来都是一个孤高骄傲的女子,虽生于名门,但家中兄弟姐妹众多,并不受宠。她不愿意把自己打扮得秀气,留短发、穿男士蓝粗布袍子,黑黑胖胖的。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人家嘱咐务必作件新衣服,她又做了一件新的男士蓝粗布袍子。这样的女子虽算不得最美,但当时在中国公学也算是校花级人物,有“黑牡丹”之称。生于山清水秀的凤凰古镇,有着湖南人的蛮劲朴实与和风细雨般柔腻的沈从文,却对这样一朵桀骜难驯的“黑牡丹”一见钟情。




    张家四姐妹,前排左起允和、元和,后排左起充和、兆和,张兆和果真是有点胖胖的,四姐妹中唯有她笑的时候露出了牙齿






    激烈的情感得不到回应,沈从文寄出的情书如石沉大海,像一记重锤,击打在这个浪漫敏感的才子心上。爱情会让一个人变得卑微,也会让一个人变得疯狂,变得偏激。他对张兆和的室友说,若是追不到张兆和,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刻苦自己,使自己向上,这是一条积极的路,但多半不走这条;另一条有两条分支,一是自杀,一是要出一口气。

    兆和这样的女子,是不能施硬的,对于沈从文如此偏激的感情,她在日记里写道:“出什么气呢?要闹得我和他同归于尽吗?那简直是小孩子的气量了。我想了想,我不怕!”这结果便是玉石俱焚了。带刺的玫瑰需要温柔呵护,桀骜的“黑牡丹”会在细水长流的执着坚定中融化冰冷。





    后来沈从文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情书却未曾中断。兆和在日记中写道:“我虽不觉得他可爱,但这一片心肠总是可怜可敬的了。”“黑牡丹”开始融化了。

    1932年夏,沈从文从青岛跑到苏州张兆和的住处。去的时候恰好张兆和不在家,兆和回来时方知沈从文来过。在二姐的劝说下,兆和带着蹩脚的托辞——“家里有很多弟弟,欢迎沈老师来家玩儿!”去旅馆探望并邀请沈从文去家里作客。这“客”一“作”便“作”了一个暑假,这个暑假让沈从文不仅获得了张家人的信任与支持,也让张兆和彻底沦陷了。

    1933年春,沈从文向张家提亲。张父点头后,二姐张允和立即给沈从文发了份电报,电报上只有一个字“允”。随后,张兆和又发去一份电报——“乡下人喝杯甜酒吧”。沈从文总爱称自己为“乡下人”,这份电报是他们的约定。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有放弃。沈从文总算是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乡下人”抱走了“黑牡丹”。

    爱情的滋润带来创作的丰收,沈从文在欢悦的心境之中写下了许多佳作,而作品中的女主人公都投射了张兆和的影子。他亲切地喊她“三三”。
    “三三,乖一点,放心,我一切好!我一个人在路上,看什么总想到你。”
    “有上万句话,有无数的字眼,一大堆的微笑,一大堆的吻,皆为你而储蓄在心上。”
    “有了你,我相信这一生还会写的出许多更好的文章!对于这些文章我不觉得骄傲,因为等于全是你的。没有你,也就没有这些文章了。”

    曾经的记忆那么美,或许只是为了衬托后来故事的悲凉。后来的故事里,有了其他人,于是,现实带着残忍的遗憾,与童话生生割离。




    “夫圣人不轻言命,惟于颜渊则曰天,于伯牛则曰命。岂不以反诸心无可死之道,而死及之,则诚哉乎其为天命也。”
    这是选自谭嗣同的一段话。
    最近越来越相信宿命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