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需注意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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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尽量通过人才市场等大型、正规的中介途径寻找岗位。

    2了解你工作所在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2008年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以时工资举例,如南京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2/小时,苏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2元/小时,上海为8元/小时。在找兼职前最好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自己工作地点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企业单位所给付的工资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则是不合法的,你有权要求提升。

    3警惕“口头承诺”。一些公司在招聘时说法冠冕堂皇,但缺少白纸黑字的合同约束,在履行承诺时就打起折扣。所以兼职前应与单位签订如“勤工助学协议”等劳资协议,协议中的约定应当包括: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薪酬以及付款时间,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等。必要的书面协议也是在发生欺骗事件或是单位侵犯自身权益事件后自己寻求法律帮助的必要材料。

    4警惕“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类似“工作轻松,月薪2000元”这样极简单的工作内容、却有高额回报的招聘信息,往往都很难实现。即使实现了,其工作内容也不像招聘广告上的那样简单,付出远远大于所得。

    5警惕骗取押金和培训费。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为抵押物。另外还有些公司以岗前培训为名收取培训费,这也是不合理的。学生在求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以法规为依据,对违法行为予以回绝和揭发

    6警惕“皮包公司”。在参加兼职工作前,要注意对公司资质的审核,比如:营业执照、公司性质、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鉴定证书等。要注意公司的实际运作。不要只关注公司的宣传信息,以防兼职单位就是专业的“骗子单位”。对于一些行事不大正规的单位,可向劳动监察、工商等部门咨询反映。

    7如遇骗局,一定要懂得并敢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利益已经受到损害时,很多学生只能“哑巴吃黄连”,虽可通过媒体曝光或法律程序尝试挽回损失,但须具备足够的证据才能实现。这时候,用工前签订的书面协议就尤为重要。

    8选择兼职工作时要摆正定位,兼职是为了锻炼自己,合法取得收入,切不可为高额报酬误入娱乐甚至声色场所,走入歧途。




    苏州大学普法实践小组  08年7月